2015年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本委在市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在省政协社会法制委、民族宗教委的指导下,在市政协分管副主席的带领下,按照市政协年度工作总体安排,发挥专委会基础性作用,组织委员开展调查、视察和协商民主活动,较好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教育活动
按照市政协机关“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安排,我委全体成员认真参加党课教育、理论学习活动,重点学习了《共产党宣言》等重要材料,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撰写读书笔记、讨论发言材料。以身边的黄德府、康富明等先进典型为榜样,自觉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对照个人和专委会整改台账,逐一完善整改,做到专题教育和专委会工作同步推进。结合调研视察课题,组织委员学习社会法制、民族宗教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做到知情明政,增强参政议政能力。
二、开展调查视察活动
按照市政协年度工作要点及专委会工作计划,主要开展了一个视察课题和一个调研课题。
(一)开展昭通市80个最贫困民族村寨建设情况视察
为进一步掌握了解我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进展情况,推动贫困民族村寨建设发展。4月初至5月底,在市政协常务副主席张永前的带领下,由法制民宗委牵头,组织相关市政协委员、市民宗局负责人,先后深入昭阳、巧家、彝良、盐津、永善5个县区15个最贫困民族村寨进行了专题视察,形成了视察报告。
80个最贫困民族村共有10168户,42191人,贫困人口24654人,占62.7%。自2013年以来,通过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80个最贫困民族村寨累计投入建设资金5.14亿元,贫困民族村寨的基础设施、居住环境、生产生活、文化卫生等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人均粮食322公斤,与建前相比人均增加82公斤;人均纯收入2312元,与建前相比人均增收843元,建设成效明显。
报告针对“规划不落实、建设进展缓慢、忽视产业发展、特点不明显、工作不主动”5个存在问题,从“认识不到位、资金不落实、帮扶不认真、督促检查不力”4个方面分析了原因,从“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紧扣目标、突出重点,锁定对象、搞好规划,多方筹资、保障投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搞好宣传教育、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考评”7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二)开展昭通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调研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推动平安昭通、法制昭通建设。9月份,在市政协张永前常务副主席的带领下,市政协法制民宗委牵头,组织相关市政协委员、市综治办、市公安局负责人,先后深入昭阳、鲁甸、镇雄、大关、永善、绥江6个县区13个乡镇、村(社区),对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专题调查报告。
从调研情况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健全综治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调整充实综治工作力量。切实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省、市社会综治工作部署,以深入推进平安昭通建设为主线,以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和化解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抓手,以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重点,切实开展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各项措施,全市没有发生影响稳定的重特大政治事件、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件、网络舆情事件,实现了刑事发案、“两抢一盗”发案、现行命案发案和致死人数等同比下降,刑事案件破案率、打处数、现行命案破案率、毒品案件指标、经济案件立破案等同比上升,有力地保障了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存在问题主要是“刑事案件高位绯徊,侵财类案件居高不下,破案率较低;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凸显,治安问题突出,维稳任务艰巨;资源整合不够,措施落实不力,作用发挥不好;综治力量薄弱,警力不足,技防支撑不够;考评内容繁多,基层疲于应付,反响较大”5个方面。针对存在问题,报告从“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大打击防范力度,切实增强综治工作实效;不断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健全机制,搞好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整合资源,不断形成综治合力;强化保障,提高综治工作能力”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三、开展昭通市社会组织创新管理专题协商会
11月下旬,市政协三届十八次常委会专题协商了“昭通市社会组织创新管理”,由法制民宗委牵头筹备。这是在我委2014年“昭通市社会组织创新管理视察报告”的基础上,开展的一次协商民主活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成联远率市委编办、市民政局等12家市直部门负责人参加协商会,市政协熊启怀主席主持会议。协商会上,法民宗委主任杨光辉介绍了“昭通市社会组织创新管理视察”情况,黄佑虎委员、昭通安然公益事业联合会、昭通跆拳道协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先后作协商发言。市政协常务副主席张永前、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成联远、市政协熊启怀主席分别讲了话。张永前常务副主席强调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就加强全市社会组织创新管理工作提出了5条意见建议;成联远常务副市长充分肯定了市政协在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创新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就落实好协商会所提意见建议,对市直相关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工作完成时限,确保社会组织创新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熊启怀主席强调,要积极探索政协组织协商民主的有效形式,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组织创新管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动我市社会组织创新管理加快发展。
四、开展重点提案督办工作
今年,法制民宗委协助张永前常务副主席督办市政协三届四次全会第41号提案 ,即“关于进一步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力度的建议”。6月18日,张常务副主席带领黄佑虎等7名委员及市委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法制民宗委负责人,到市检察院进行提案办理面商会。市检察院吴世文副检察长、王邦蓉副检察长参加面商会。委员和检察院就提案办理进行了面商,形成了共识。面商后,进行了提案办理民主测评,委员对提案办理感到满意,市检察院认为委员提案质量很高,希望政协以后继续关注、支持检察院工作。
五、立足职能开展相关工作
(一)加强与市直对口联系部门工作联系
一年来,我们通过联合开展调查视察、专题协商、参加会议、交换工作材料、互通工作信息等形式,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及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市直部门的工作联系,保证了相关工作的有效对接。
(二)为委员履职搞好服务工作
在开展调研、视察和专题协商活动中,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根据工作内容,邀请相关界别委员参加,为他们提供履职平台。我委牵头的视察组、调查组到县区开展工作时,都要邀请当地2名市政协委员参加,尽量扩大委员参与面。全年共有31位市政协委员应邀参加了我委承担的调研、视察和专题协商活动。在三届四次全会期间,积极协助市政协办公室、会务组做好“两院”工作报告协商会和民族宗教界别小组讨论的相关服务工作。
(三)加强与各族各界群众的联系
今年以来,我委先后深入鲁甸县拖姑清真寺等5个宗教场活动所、昭阳区大山包镇小河边村等19个少数民族村寨、安然公益事业联合会等5个社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深入扶贫点、帮扶联系户,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还应邀参加了昭阳区元龙清真寺古尔邦节、盘河镇苗族花山节等活动,进一步增进了与各族各界群众的感情联络。
六、加强与县区政协对口专委会联系
2015年,我委先后与11个县区政协法制民宗委联合开展了调查、视察、专题协商和学习活动。与昭阳、鲁甸、巧家、镇雄、彝良和威信6个县区政协法制民宗委联合调研,为“省政协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研讨会”提供了8篇研讨稿件;与盐津、水富县政协法制民宗委联合调研,为“省政协第八届民生论坛”提供了3篇论坛稿件;11个县区政协法制民宗委主任参加了“昭通市社会组织创新管理专题协商会”。
七、加强与省政协对口委员会的沟通联系
(一)配合省政协做好调研工作
6月8日至12日,省政协民宗委欧志明主任一行到我市调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推进情况。省调研组在昭通召开了一个座谈会,先后深入鲁甸、永善、绥江、水富县进行了实地调研。法制民宗委配合办公室,积极协调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区政协,协助做好实地调研、座谈会等工作,确保了省政协在我市调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协同调研中,也进一步掌握了相关工作情况,积累了相关工作资料。
(二)参加省政协对口专委会有关会议
5月下旬,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在昆明举办“加强佛教文化交流,促进‘一带一路’战略研讨会”,张永前常务副主席带领法制民宗委、市佛教协会参加了研讨会,市佛教协会提交了书面交流材料。10月下旬,“全省政协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工作研讨会”在大理州宾川县举行。张永前常务副主席带领法制民宗委参加了研讨会,张常务副主席作了题为《昭通市精准扶贫建成小康的困难分析》的交流发言。10月下旬,省政协社会法制委牵头承办了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为主题的“第八届民生论坛”,我委组织提供了论坛稿件,但因工作关系未参加此次论坛。11月中旬,刘荣奎副主任与昭阳区、彝良县、盐津县政协法民宗委主任参加了省政协社会法制委主办的“立法协商培训班”学习。12月初,“全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工作会议”在安宁市召开,张永前常务副主席带领法民宗委参加了会议,杨光辉主任作了《政协专委会开展好协商民主活动的一点体会》的交流发言。
一年来,法制民宗委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激发委员活力,在履职实效上有了新的进步,特别是在开展协商民主工作中有了新的收获。总结一年的工作,我们也看到还存在许多不足,比如,组织委员开展协商民主的途径还不广、联系服务委员的办法还不多、开展随机调研还不够、缺乏横向联系等,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法制民宗委将在市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的领导,在省政协社会法制委、民族宗教委的指导,在分管副主席的带领下,按照市政协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本专委会工作实际,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认真学习中共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和落实市委政协工作会议和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精神,加强学习政协理论,深刻领会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质内涵,强化法治理念,巩固“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教育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做好新时期政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调查、视察工作
2016年,法制民宗委拟计划开展一个调研课题和一个视察课题。
(一)昭通市社会公共服务建设调研
实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扶贫攻坚工作中不可逾越的工作难点。拟通过调研,了解掌握我市社会公共服务发展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时间拟于4月初开展,6月底前结束。
(二)昭通市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现状视察
随着农村广大劳力外出务工,农村出现了大量的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进而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拟通过视察,了解掌握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时间拟于7月初开展,9月底前结束。
三、开展专题协商会
按照市政协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本专委会协助督办的“重点提案”确定协商议题,以提案办理协商的形式,组织委员与承办单位开展协商民主活动。
四、结合职能开展好相关工作
(一)开展委员界别小组活动
协助做好市政协三届五次全会“两院”报告协商会的相关准备工作,发动和鼓励所联系界别委员积极撰写提案、协商会发言材料;定期或不定期走访联系界别委员,通报本专委会工作情况,征求工作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为委员提供相关学习资料,帮助委员知情明政,做好委员服务工作。
(二)加强与对口部门的联系
主动与政法系统、统战、民宗、群团等市直对口部门加强工作联系,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对口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应邀参加对口部门的工作会议,联合开展调研视察,适时与相关部门开展对口协商工作。
(三)加强与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联系
适时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宗教场所、扶贫点及社会组织,开展随机调研;积极参加少数民族节庆活动、宗教节庆活动、社会组织公益活动等,增进了解,加深感情,发挥政协专委会桥梁纽带作用。
五、加强与县区政协对口专委会工作联系
加强与县区政协法民宗委的工作互动,联合开展一些调查、视察活动。年内召开一次全市政协法民宗委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共同提高履职能力。
六、加强与省政协对口专委会工作联系
加强与省政协社会法制委、民族宗教委的沟通联系,主动征询工作思路、接受工作指导,做好省政协对口专委会到昭通调查、视察的协调服务工作,完成好省政协对口专委会安排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
七、其他工作
积极完成好主席会议和分管副主席安排的其他工作,协助分管副主席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横向联系,借鉴他山之石,改进自身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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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学习
把学习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共昭通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党的民主政治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市场经济知识,履行市政协经建委职责,密切关注昭通发展,掌握了解昭通经济发展的主要情况,学用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创造机会外出考察学习,开阔眼界,学习外地先进经验。
二、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视察工作
2016年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工作,重点关注农村基础(水利、交通)设施养护情况进行调研和入园外来企业生产情况专题协商。
三、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召开的会议
掌握昭通经济发展态势,了解昭通经济发展情况,积极参政议政,为昭通经济跨越式协调发展,发挥市政协经建委的作用。
四、加强联系,上下左右联动,增强工作活力
一是加强与市政协经济建设委委员、经济界委员和市政协委员大关活动小组的联系,扩大调研视察参与面,组织市政协委员积极开展提案撰写、建言献策活动;二是加强与省政协经济委的联系,争取指导和帮助;三是加强与县区政协经济委的联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四是加强与政府对口部门的联系,增强协商与服务的意识,做到政协、政府工作的有机结合;五是加强与省外、市外政协经济委的联谊,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缩小昭通与外地的差距。
五、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安排的有关工作
继续做好帮助巧家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的工作和单位挂钩扶贫工作。配合支持有关委室做好相关工作,共同推动市政协工作的全面开展。
�����h����是一份好提案,采纳的可能性就大。
(三)强化提案办理,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政协提案能否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于办理工作。提案者往往是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出。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让承办部门充分认识到办好提案是履行自身职能、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提高本部门社会声誉和树立本部门良好形象。提案办理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看实效,看是否真正解决问题。因此,要在建立健全制度和措施上做文章,促使各承办部门、单位认真做好工作。一是要在贯彻落实《意见》、《条例》上下功夫。要加强与“两办”和承办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各县区的指导,认真落实相关精神和要求,推动全市提案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二是要在提案办理落实率上下功夫。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研究制定办理方案和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要认真解决好提案中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凡是符合法律及政策规定,有条件解决的,不推不拖,认真积极地予以解决;对应该解决,但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列出规划,积极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分步解决;因政策规定不允许,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做深入细致的说明解释工作,取得委员们的理解;对本地本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需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的,及时呈报。三是要在转变作风上下功夫。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把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作为承办工作的根本着眼点,认真负责地办好每一件提案。
(四)强化办理协商,促进提案办理成果转化
要开展提案办理协商,优化提案工作,实现办理实效的最大化。一是要通过办理协商提高提案质量。通过提案办理协商,委员们充分听取提案承办单位对提案撰写的意见和建议,使他们以后撰写提案时,进一步提高水平,提出更多有见地、有较强针对性、实效性的提案。二是要通过办理协商丰富办理措施。通过提案办理协商,承办单位获得了更多提案办理措施和解决提案所提问题的意见,提案单位充分运用协商成果,最终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实效。三是要通过办理协商扩大社会影响。通过提案办理协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不仅让社会广泛知晓提案办理工作,而且尽力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使提案得到更好的落实,发挥提案最大的社会效应。
(五)强化检查督促,推动工作开展
加强提案跟踪办理,创造条件完善提案办理回访机制、“倒查”机制、民主评议提案办理机制,建立提案办理工作台账,保持提案办理的连续性和时效性。对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要求承办单位认真分析原因,实事求是地做出答复,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应该解决但条件不具备的,要求承办单位列入规划逐步解决,不能久拖不决;对受各种因素和条件限制,或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求承办单位耐心地向委员解释清楚,有机会创造条件解决,使提案答复和办理落实相一致,真正把提案办理工作做好做实,让委员从真正满意、让广大群众得到实惠。2016年提案委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组织力量对全市贯彻落实《意见》、《条例》精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二是对全市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三是认真做好三届五次会议提案相关工作;四是做好三届五次会议提案交办的相关工作;五是组织少数委员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视察;六是在1个县、5个单位开展“双向民主评议”;七是认真做好提案提出和办理的相关服务工作;八是进一步协调做好提案宣传报道工作。通过以上工作推动工作开展,务求提案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