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 陈 桂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我们的生活、生存和延续,是人类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同样也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着力解决的重要民生问题。当前,我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良好,但由于昭通地处云、贵、川三省交界处,地理环境特殊、交通物流便利、区域关联度高,加之监管点多面广战线长,以及少数不法分子以身试法,食品安全仍存在诸多风险隐患,食品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
一、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频繁的机构改革导致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涌现,自2001年成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来,短短14年时间历经了4次体制改革,频繁改革对基层队伍的稳定性造成了一定影响。加之,监管人员不足,专业技能还不高,又缺乏必要的执法装备,基层监管仅靠“看、闻、问、查”,特别是乡镇更为明显。另外,聘请的食品协管员、信息员,因报酬没有落实到位,工作主动性不高。虽然市、县、乡、村“四位一体”监管体系已经建立,但其效能还有待提高。
(二)食品产业水平不高。目前,全市有食品生产经营获证企业25807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65家(持有证书200个),食品流通企业17183家,餐饮服务单位8459家,另外还有3410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因打不到许可条件纳入备案管理。就目前监管的情况看,管理上档次、规模上水平、硬件设施齐全的企业不多。除此以外,还有大量遍布城乡且又不具备发证条件的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简称“三小”),这些“三小”规模小、工艺简单、设备简陋、布局分散,经营方式和管理水平整体不高。
(三)检验技术力量不足。人员不足与设备不足并存,重复建设与重复购置并存,造成了监管资源分散、浪费现象突出。目前,农业、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均建立了内部检验机构,这些机构多为事业单位设制,虽然有利于保持检测的权威性,但也造成了检测资源垄断,资源配置重复,部门化趋势明显。
(四)消费者安全意识不强。部分消费者的商品鉴别能力相对较差,注重“卖相”,降低“质量”。市场为了迎合这种心态,片面追求利益,制售了一些假劣食品,最终导致消费者上当受骗。这些情况在农村地区更为普遍。
二、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一)尽快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李克强总理强调: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药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事。十八届五中全会将食品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因此,尽快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也是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重大举措。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要求,尽快健全和完善食品监管体制。同时,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快整合检验检测资源,集中人力和物力,组建权威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增强检验检测的权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作用。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委员组成部门,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不断统筹和有效推进综合监管、具体监管、城市监管和农村监管、专项整顿与示范创建等各项工作,逐步建立起以预防为主、有效干预、快速反应为核心,以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媒体曝光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管网新模式,消除监管盲区和区域空白。
(三)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加大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使企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四)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诚信奖惩机制。以贯彻落实“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加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对接力度,建议在公安机关成立食品安全警察,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建议开展政协委员对食品安全调研督查活动,督促各级政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大举报奖励、守信企业鼓励及失信企业惩戒力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制度化。建立健全食品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定期评价、发布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信息。
(五)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广泛开展道德、法律教育和诚信管理知识培训,提高企业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通过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强化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防控能力,全面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