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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实施生态文明战略 建设美丽昭通

市政协委员   吴学刚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市委三届十次全会提出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实施生态文明战略。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今天,我发言的题目是:《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实施生态文明战略,建设美丽昭通》。

一、我市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多年努力,我市的森林覆盖率达到35%,但仍然是全省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敏感的地区。一是区域内植被覆盖率低。由于开发早,人口增长快,为生存而毁林开荒、乱砍滥伐、陡坡垦种、开矿采石、随意弃土等,使森林资源、土地资源遭受年复一年的掠夺,生态环境受到较为严重的破坏,一些地方水土流失严重。二是主要河(库)水质下降趋势明显,工程性缺水矛盾突出。近年来,关河、牛栏江昭通段水质先后从Ⅰ类下降为Ⅲ类,洒渔河、横江从Ⅱ类下降为Ⅲ类,洛泽河水质常处于Ⅴ类以上,昭鲁大河为劣Ⅴ类。昭、鲁城区最为重要的供水水源渔洞水库水质下降趋势明显。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较薄弱,贫困地区农民饮水困难、饮水不安全,工程性缺水是大部分贫困人口没有脱贫的主要原因之一。三是一些地方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农药、化肥使用过滥。四是城乡集镇环境质量差。五是环保责任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问题多,环境监管能力严重不足,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形势严峻,环境质量不容乐观。

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

(一)实施自然生态保护,切实加大重点区域、重点地带的生态修复力度。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抓好大山包、药山、乌蒙山三个国家自然保护区和9个市县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全面提升森林、河湖、湿地、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加强江河源头、水源涵养区保护,强化江河流域系统整治,抓好水保工程建设,停止小水电、小矿山开发开采。实施好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工程,调整农林产业结构,确保25度以上的陡坡地全部退耕还林。开展国土绿化行动,重点抓好金沙江、牛栏江干热地区和城镇面山、公路干道绿化,着力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区综合治理和地震灾区生态修复。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5%以上。

(二)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基础性制度作用,依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发展,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规划,推行 “多规合一”,推动重点开发区域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度,积极引导生产要素向市委确定的“一圈一区一带一廊一门户”集聚。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坚持承接产业转移与优化升级相结合,依靠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技改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突出抓好冶炼、化工、建材等重点高能耗行业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企业清洁生产、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发展水能、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实行公共交通优先,鼓励绿色出行。在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环节落实全面节约,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三)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狠抓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处置、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坚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改变目前农村集镇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状况。

(四)建立统筹协调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全方位抓好水、大气、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落实“水十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制定水价,编制节水规划,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把农村饮水安全作为脱贫摘帽的底线,加快完善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确保农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方便水;加大对《云南省昭通渔洞水库保护条例》的执行力度和监管力度,降低昭、鲁城区水质型缺水风险。落实“气十条”,聚焦重点领域,严格指标考核,压减燃煤,改善空气质量。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进农村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加强土地重金属污染防治。

(五)促进农业生态发展。用发展新理念引领和推进生态农业发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施用量,提高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建设农业生态发展科技示范村,培育示范户,提升科学用药水平,力争实现农药使用总量零增长。统筹农村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加大农村沼气池、节柴灶、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建设推广力度,全面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六)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调整优化空间结构,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调节城市规模,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开展反过度包装、过度消费和反食品浪费行动,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

(七)切实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正确认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辩证关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树立GDP快速增长是政绩,生态保护和建设也是政绩的新观念。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立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及配套的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开展环保督察巡视,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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