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司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近年来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以及司法机关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1月18日下午,昭通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举行了“两院”工作报告专题协商会。11位委员分别从司法公开、加大判决执行力度、司法调解等方面对“两院”工作提出中肯的意见建议,为构建“法治、平安、和谐新昭通”献计出力。
昭通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彪,市政协党组成员肖本敏,市政协秘书长范方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出席会议并听取委员意见建议。
司法公开不能流于形式
“司法改革根本的出路就在于深化司法公开。”黄佑虎委员去年对昭通司法公开工作现状作了广泛调研后发现,昭通市司法公开工作还存在部分干警对司法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少数基层法院对司法公开工作的基本理念、基本任务模糊等问题,司法公开工作形式上单一、内容上过窄、选择性过大、信息量极少。
黄佑虎建议,司法机关要深化对司法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司法干警要弄通司法公开的基本理念;法检部门机关要明确司法公开的基本要求,加强司法透明,实现民生司法的全领域公开。同时,推进司法公开要出实招、狠招,不能“光打雷不下雨”,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深度,切实让司法公开驶入信息化的快车道。
周明普委员认为,司法公开、公正是维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准绳。他建议,法律机关工作人员,执法部门和执法者要对法律充满敬畏感。执法者要重事实、重证据,而不是靠无端推理,不是靠造成嫌疑人的模糊意识来确定犯罪事实,要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司法公正的阳光照到每个公民身上。
强化司法调解工作
“司法调解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的同时,也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建立起到积极作用。”马武荣委员建议,应加强司法调解的规范和创新,提高法官调解工作能力,建立调解鼓励制度;继续强化和发挥民事调解在司法调解中的作用,加快行政调解和刑事和解制度探索;扩展调解方式推行调解信息化,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组织当事人进行网络调解,即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也不受时间限制。
王永泉委员则针对司法救助工作提出了建议。他建议,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将司法救助制度落到实处,严格掌握标准,严格审查把关,既要保证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得到救助,又要杜绝不属救助对象的当事人骗取救助,严禁借司法救助搞不正之风。扩充司法救助的方式和司法救助的途径,充分实现“弱势群体生存权保护原则”,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益。
加大判决执行力度
“执行难”是困扰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焦点难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极为强烈、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何象奎委员说,“执行难”不仅让一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既影响法院的执法活动,又严重影响司法权威,这个问题若得不到解决,将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
何象奎认为,“执行难”的主要是因为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人难找,其可供执行的资产难查、可供执行的财产难动,加之执行力量不足、联动配合不够制约着执行工作的进行。由此,他建议,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制度,强化执行工作力度,逐步消化执行积案,实现新收执行案件的良性循环。健全执行人员选任培养制度;完善执行救助机制,形成困难群众执行救助机制,切实有效解决当事人生活困难。
预防青少年犯罪也是委员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杨光辉委员说,近年来,昭通市针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有的案件还非常恶劣,引起了公众的愤怒,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但随着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特别是在校园暴力、偷盗、抢劫等案件中,青少年占了很大的比例。目前,吸毒、艾滋病患者已向低龄化蔓延,令人担忧。
杨光辉建议,“两院”要与司法行政机关、共青团、妇联、工会等成员单位及社会组织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同时,进一步严厉打击和惩治侵害青少年的刑事犯罪活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方针;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面,推动昭通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