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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以来中共历次代表大会有关人民政协的论述

 1982年9月,邓小平在中共十二大的开幕词中指出:“我国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时期同我们党共同奋斗,在社会主义时期同我们党一道前进,一道经受考验。在今后的建设中,我们的党还要同所有的爱国民主党派和爱国民主人士长期合作。”中共十二大报告指出:“在民主革命时期,统一战线是使我国革命得到胜利的一个重要‘法宝’;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它仍然发挥着十分重大的作用。我们党要继续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和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合作。必须尽一切努力,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报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是我们的特点和优势,决不能丢掉这些特点和优势,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和多党轮流执政。”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报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修改后的党章总纲中还补充了“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内容。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巩固我们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盟。继续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使之成为党团结各界的重要渠道。巩固和发展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更好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保证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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