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昭通市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政协昭通市第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各位委员,各县区政协,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协昭通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定政协昭通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经政协昭通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主席会议决定,政协昭通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2月27日至3月2日在昭阳召开,会期4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昭通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昭通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四)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昭通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五)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昭通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协昭通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六)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昭通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协昭通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七)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昭通市第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昭通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二、参会人员
(一)出席人员
政协昭通市第三届委员会委员。
(二)特邀人员
1.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助理。
2.军分区司令员。
3.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昭通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院长(民盟昭通市委主委)。
5.担任过正厅级实职的在昭离退休老领导(商请市委老干局协助落实并报名单)。
(三)列席人员
1.不是市政协委员的驻昭省政协委员。
2.不是市政协委员的三届四次会议副秘书长。
3.市委各部、委、办、局、室,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室,市直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昭单位,武警支队、消防支队各1名领导(请安排不是市政协委员的领导全程列席)。
4.不是市政协委员的市政协副秘书长、委室副主任、调研员。
三、报到时间、地点
2015年2月26日(星期四)8:30至18:00在紫光酒店一楼大厅报到。
四、会议报名
(一)请各县区政协协助通知当地的市政协委员,落实参会人员,统一组织集中乘车前往报到。同时抽调1名责任心和文字能力强的文秘人员参加会议服务。为落实好精简会议的要求,各县区驾驶员只安排3人住会。
(二)请市直各有关单位通知本单位的市政协委员参会并报送名单。
(三)请全体参会人员于2015年2月2日(星期一)18:00前,将参会名单传真至市政协办公室秘书科(姓名、性别、民族、职务)。
(四)全体参会人员要安排好本职工作,集中精力参加会议。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须2015年2月2日(星期一)前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协领导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五、有关要求
(一)特邀人员参加开、闭幕大会,市级有关领导参加大会发言会议、分组讨论会议、“一府两院”专题协商会议的安排另行通知。
(二)列席人员全程参加会议,各单位务必要安排好工作,保证相关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三)各位委员要认真做好参政议政准备,提前撰写好提案,报到时交会议秘书处提案组。是中共党员的委员,须带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时交会议秘书处组织组。
(四)少数民族委员着本民族服装参加开、闭幕大会。
(五)大会宣传工作由会议秘书处宣传组统筹安排。
联系电话:2228063 2236622 2222396(传真) 2226579(传真),电子邮箱:ztzxbgsmsk@163.com。
此通知
政协昭通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