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巧家县人大与县政协联合组成4个督察组,分别由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带队,对17个乡镇(街道)和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督察期间,督察组采取实地查看、走访群众、查阅资料、开展面询等方式,深入各乡镇(街道)林区、河流,详细了解县、乡、村三级林长制、河(湖)长制责任落实情况,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各级各类督促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并现场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11月11日,督察组集中召开座谈会,听取林长制、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汇报,针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保护意识不强、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人员力量及经费保障不足、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广泛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
督察组指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责任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林长制、河(湖)长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工作标准、加大治理力度,以林长制、河(湖)长制为抓手,加强日常管护,突出抓好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草原防灭火、河道垃圾治理、沿岸环境整治、禁捞禁捕等重点工作,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生态环境;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注重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建设、人人享有的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以高水平保护支撑巧家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悉,本次督察发现的问题,将形成问题清单督办分办到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由县林长办、县河长办持续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动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环境打好坚实基础。
(来源:巧家县政协 通讯员:李朝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