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的主体。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必然要求,是增强政协工作活力的坚实基础。结合近年来基层政协工作实践的有益探索和做法,笔者认为,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应当做好四个必须。
一、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作用,必须提高委员素质
政协委员的素质是指委员履行职责所必须具备的内在的基本条件。政协委员素质的高低,不仅影响着政协委员队伍的形象,而且直接影响着人民政协组织的形象;不仅决定着政协委员作用的发挥,而且决定着政协工作质量。为此,各级政协应通过集中培训辅导、学习考核、印发学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开展讨论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协委员的培训和教育。同时,要严把委员的入口关,政协换届时,政协党组提前介入新一届委员的推选与考核,让那些政治坚定、品行良好、文化较高且在所在界别中具有较强代表性的人士加入到政协委员队伍中来。通过这些有效措施,提高政协委员的政治素质、知识素质和履职能力素质,树立政协委员和人民政协的良好形象,提升政协委员和政协组织的社会地位,更好地发挥政协在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二、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作用,必须提供有效的活动载体
政协委员分布各个地区、各个行业、各个界别,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就须为他们搭建平台、提供载体。特别是政协委员在全委会闭会期间的活动,是政协工作的基础和延续,是委员履行职责的有效载体,对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政协组织要充分重视闭会期间委员活动的组织开展,将这项工作纳入到各专门委员会、各委员活动组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建立主席会议成员负责专门委员会和联系委员活动组工作制度,加强对闭会期间委员活动的组织和指导。要进一步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委员活动组的基础性作用,改进工作方法、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充分调动政协委员的履职积极性。
三、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作用,必须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政协委员来自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如果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政协委员的作用就难以得到很好发挥。要不断探索、逐步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从而激发委员履职的热情,让政协工作迸发出无限活力。一是建立机关党员干部联系委员制度,每名党员联系2至3名政协委员,坚持定期走访,了解委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掌握委员的思想动态,共同探讨履职的方法和途径,使那些生活在基层、工作在一线的委员感受到政协大家庭的温暖,从而增强履职的责任感、树立履职的信心;二是扎实开展争创“先进委员活动组”和“优秀政协委员”活动,对“先进委员活动组”、“优秀政协委员”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在委员中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三是坚持开展“优秀提案”评选活动,鼓励广大政协委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撰写提案。对那些问题选得准、建议提得好且办理落实到位、人民群众和政协委员双双满意的提案进行奖励;四是积极开展“我为政协工作建一言”、“我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献一策”活动,引导广大政协委员积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和政协工作建言献策,强化广大政协委员的履职意识,增强广大政协委员履职的自觉性;五是倡导广大政协委员积极参与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密切政协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提升政协委员和政协组织的形象,使广大委员增强社会荣誉感;六是努力做好政协新闻宣传工作,不仅宣传政协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工作业绩,而且宣传优秀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使广大政协委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四、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作用,必须创造履职条件
各级政协组织要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良好的服务,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提供保障。首先是要切实关心政协委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及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其次是要保障政协委员的知情权,及时向委员报告政协重要工作安排和重要活动开展的情况,督促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向委员通报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不断拓宽委员知情明政的渠道;第三是要保障政协委员履职所必要的时间、经费和物资,争取党委的高度重视、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使委员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第四是要依法维护政协委员的权利,对于那些打击报复政协委员、阻碍政协委员履行职责、侵犯政协委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向党委汇报,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甚至触犯法律的,通过司法途径依法查处,从而在全社会营造起尊重委员权利、支持委员履职的良好氛围,努力为政协委员作用的充分发挥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有力的保证。
(作者系湖北省保康县政协副秘书长)
(信息来源:人民政协网)